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文件要求,我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的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报名流程及申请材料提交
请查看《南京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http://yjszs.njmu.edu.cn/89/30/c4952a100656/page.htm)及南京医科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报考须知。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含3-5位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于2018年12月15日-20日对初审通过的每个申请者的材料进行认真评审并评分(总分合计100分),按一定比例(不超过1:5)和择优推荐原则,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者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于2018年12月22日前在学院网站主页公布。
审查和评分主要依据如下:
(1)学术背景:学习经历,参与的研究课题等(20分);
(2)成绩和外语水平:考生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外语水平(20分);
(3)学术成果:考生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等(40分);
(4)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情况、各类获奖情况等(20分)。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学科背景、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考核包括综合笔试、综合能力考核和综合答辩。
1、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形式:闭卷 (3小时)
内容:
(1)专业外语测试(占50%,1.5小时):文献翻译及阅读理解,主要考核考生阅读和翻译外文文献的水平;
(2)专业课测试(占50%,1.5小时):问答题,根据各二级学科及研究方向确定考试范围,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掌握程度。
2、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
形式:开放性,时间5天内完成。
内容:
(1)科研思维考核(满分60分):阅读文献,撰写报考导师指定内容的科研设计。主要评估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文献检索能力、分析总结能力、书面写作能力等。
(2)实践操作能力考核(满分40分):实验/操作技能考核。各二级学科及导师可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设置实践操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考生对实验/操作原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及实验/技能操作正误与熟练程度等。
学院提前确定考核方案和具体安排,并在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时统一发布。综合能力考核由导师及课题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束后考核记录提交学院存档。
综合能力考核合格线:60分。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形式:组织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小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一般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内容:
(1)申请者准备8-10分钟PPT,介绍个人简历、已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完成的科研设计;
(2)考核小组专家口头提问,考察考生基础知识掌握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综合能力应用及表达交流能力。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由同一综合答辩专家小组进行考核。综合答辩全程录像,学院妥善留存备查。
4、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笔试成绩×2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0%+综合答辩成绩×30%。学院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
5、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包括时间和地点)将在公布资格审核结果时统一发布。
四、录取工作
1、要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本学院网站主页公示申请人科研学术情况、综合考核各项成绩等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连同考核相关表格及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经体检、政审、调档等流程后,向拟录取新生发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公卫学科办):025-86868412
申诉电话:025-86868413
邮箱:gwdw@njmu.edu.cn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