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青协会长等2;
副主席、副会长、主席助理、会长助理、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含各年级党建负责人)、一级社团社长等1.6;
一级社团副社长、二级社团社长、正部长等1.2;
二级社团副社长、副部长等1;
班委干部、干事等0.8。
说明:9月27日晚公示了我院组织管理能力权重后,有部分同学提出异议,经院奖学金领导小组9月28日中午开会讨论,确定了以上权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8浏览次数:352
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青协会长等2;
副主席、副会长、主席助理、会长助理、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含各年级党建负责人)、一级社团社长等1.6;
一级社团副社长、二级社团社长、正部长等1.2;
二级社团副社长、副部长等1;
班委干部、干事等0.8。
说明:9月27日晚公示了我院组织管理能力权重后,有部分同学提出异议,经院奖学金领导小组9月28日中午开会讨论,确定了以上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