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者:公共卫生学院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81

1、申请对象:学制内已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2、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有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申请人为入学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参评奖助金,需满足上一学年度已达到学校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要求,并考核合格。

如上一学年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在申请资料中弄虚作假者;

2)考试作弊或有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

3)因违反校纪校规受纪律处分者;

4)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严重后果者

5)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6)导师及培养单位根据相关规定认定的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形。

3、资助名额和标准

1)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10人,20000元/人·年;

2)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助学金:30人,10000元/人·年。

4、评选流程

1)学生个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并填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证复印件、个人成绩单、学术论文复印件、学术活动、专利、获奖等佐证材料;导师初审并根据实际推荐。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共同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奖学金按照2023版《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对提交申请学生的各项业绩进行测算排序,按照1:2确定入围学院评审的名单;中苗协-默沙东菁卫公共卫生助学金优先考虑学校提供的重点保障人员名单中的学生。

3)学院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助学生名单;

4)最终获奖助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学生工作部等备案;

5、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