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要求,门诊部将对目前在校的2013-2014学年参保学生集中给予补报销一次门诊医疗费用。具体安排如下:
1、报销时间:2014年11月27日(星期四)在江宁校区门诊部中午11:00—14:00
2、报销需携带的材料:门诊医疗费用发票(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累计超1000元以上额外的部分方可报销)、门诊就医病历、如在此时间段内南京市外实习者请附实习证明(注明实习日期、实习地,)、如是意外伤害门诊(外伤、骨折等)附加情况说明
3、生产生育的符合计划生育,经医保办登记市医保中心备案的,携带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发票、生育相关证明等材料
4、如本人与学校关联的银行卡有变动,请提供变动的银行卡号,否则报销的钱无法打到个人账户上。
5、过期将自动作废。
请大家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