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大组长评定细则
一、评定原则
根据《南京医科大学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大组长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二、在实习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定资格:
(1)在实习过程中,未按照要求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
(2)科教部门负责人或实验室导师评分低于60分者;
(3)违反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或不服从实习单位管理者。
三、名额分配
09级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83人,10级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毕业生27人。依据优秀实习生40%的比例,优秀实习大组长占获奖人数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8%),我院优秀实习生总名额为44人,预防医学专业优秀实习生名额33人,优秀实习大组长7人,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优秀实习生名额11人,优秀实习大组长2人。
四、评定流程
1、4月11日,动员宣传,布置评选工作。
2、4月14日-16日,预防医学专业第一轮实习组内互评(附表1),各实习大组长对组内成员表现做书面鉴定(附表2)。
3、4月17日-21日,科教部门负责人或实验室导师根据实习大组长对第一轮组内实习生的鉴定情况,结合其实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附表3)。
4、5月4日-6日,预防医学专业第二轮实习和卫生检验专业实习组内互评,各实习大组长对组内成员表现做书面鉴定。
5、5月7日-9日,科教部门负责人或实验室导师根据实习大组长对组内第二轮实习生的鉴定情况,结合其实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6、5月12日-13日,学工办汇总学生和教师评分,结合平时掌握的实习同学情况,综合评出优秀实习生和优秀实习大组长,并予以公示。(在评选结果中:学生互评占40%,科教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导师评分各占20%,学工办评分占20%。)
7、5月15日,上报评选结果。
附:
表1:组内同学互评表
表2:公共卫生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鉴定表
表3:实习单位和实验室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