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4〕5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先进典型,激励广大高校学生投身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省教育厅和共青团江苏省委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我校在籍学生(含博士生、硕士生)。本次评选表彰确定分给我校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共16名,“先进班集体”共5个。(不含民办二级学院),我院“省三好”、“省优干”候选人数为1人。省先进班级在2013年获得校级“明星班级”和“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班集体中遴选申报,经差额评选产生5个省级“先进班级”。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三、评选推荐程序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院党委初审后经校评审会评审后确定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上报。
四、评选推荐要求
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三好学生”一般应在校三好学生中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省三好学生”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先进班集体”在2013年校级明星班级和先进班级中产生,需提交简单有特色申报材料一份。
五、评选工作安排
请有意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于4月2日晚9:00前将申请材料发到学工办邮箱(gwxgb@njmu.edu.cn),过期不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