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7-04浏览次数:8

为了帮助我校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经学校和中国工商银行商定,2012-201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办理,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本学年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并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位学生档案袋中需准备全以下材料(纸张A4大小,请务必于12月15日前准备好):

1、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需盖有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公章,在本人签名后需有父母等直系亲属同意申请贷款的签字及联系方式,正反打印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4、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说明

5、工商银行还款账户(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如无账户需新开设)

6、两位见证老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7、上学年成绩单请学院统一收齐到教务部门盖章,12级新生不需提供

8、档案袋封面右上角填写申请贷款学生院系、年级、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贷款金额、贷款到期日、毕业时间

二、学院进行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督促学生完善申请资料提高申请通过率,并汇总填写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送审表(附件2),12月15日前打印盖章汇总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文档发邮件至ljx@njmu.edu.cn,邮件标题写明学院、年级。原则上申请贷款的学生是经过贫困生认定的学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已经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中国工商银行申请贷款的学生现场签署贷款合同(12月中下旬,江宁校区,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人:刘金祥   联系电话:86868050  86862049

电子邮箱:ljx@njmu.edu.cn

附件1

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正面)

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反面)

 

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21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