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工处】关于开展南京医科大学2014―2015学年“学风建设示范寝室”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327

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部)

 

校学字(201550


关于开展南京医科大学20142015学年“学风建设示范寝室”评比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学生工作办公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树立“学风建设示范寝室”的典型,引导广大学生奋发成才,经研究,决定在我校本科生中开展“学风建设示范寝室”评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学校纪律,在本年度中无受纪律处分现象;

    3、寝室卫生良好,全年没有通报批评记录;

    4、寝室成员团结互助,积极参加校级或院级的各项活动。

二、参评优先条件

    1、寝室三名成员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3,其余一名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2,且所有同学无不及格现象;

    2、寝室成员在学习帮扶活动中表现突出,帮扶对象成绩进步明显。

三、比例及奖励

“学风建设示范寝室”一般不超过学院学生寝室的5%,学校对被评为“学风建设示范寝室”的寝室成员将给予奖励。

四、评比流程

1、按照“学风建设示范寝室”评比条件,以寝室为单位申报;

2、凡符合条件的寝室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汇总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并确定获得“学风建设示范寝室”荣誉;

3、申报的具体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寝室成员所获证书的复印件和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要学院相关领导或老师签章后生效);
    4
、学院审核好材料后请于116前交学生工作处(江宁校区09308室:高兰天、陶磊,联系电话:86868051;电子表格可到学工处蒲公英网站下载)。

五、其他

 1、混合住宿的寝室归属到住宿人数多的学院(年级)申报;

 2、“学风建设示范寝室”的评比结果作为评选学校先进班级、明星班级以及个人申报各级各类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3、学生工作处将组织各学院对“学风建设示范寝室”进行卫生检查和抽查。

   

附件:南京医科大学“学风建设示范寝室”评比申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151027

附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