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行为将受处分

发布者:公共卫生学院发布时间:2006-09-13浏览次数:324

新学期伊始,一本特殊的小册子成为浙大学子的“必读书”。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日前出台了《研究生学术规范》。《规范》内容包含学术研究规范、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发表规范以及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处理规程等内容。据专家介绍,如此详细明确的学术道德规范,在我国高校尚属首创。《规范》分为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药学类等六大门类,六大规范之一的《医学、药学类研究生学术规范》明确规定,捏造、篡改自己或他人的研究成果、实验数据或引用的资料;重复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作品中,不加注明使用包括指导教师、授课教师在内等他人的成果等行为都被视为学术不端。《规范》指出,文献综述所引用的参考文献须在综述中全部列出。《规范》还要求每一篇发表的论文必须对科学的发展有实质性的作用,需要包括足够的信息以使其他人能重复这些实验,从而判断其正确性。某些并没有包含在论文中的关键数据,比如核酸序列、蛋白质序列以及晶体结构等,应该提交给合适的公共数据库。
  对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研究生,该校将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还要附加本学年内不得评定奖学金、各类荣誉称号,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获优秀奖学金者,停止发放未发的奖学金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