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验与检疫

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卫生学及相关自然科学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理论及分析检测技能,具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卫生检验与检疫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1. 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要求

1)能够应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认识、分析问题;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崇高的社会责任感。

2)珍视健康,关注环境,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将疾病预防、随时发现和识别影响人类健康的不良因素作为自己的终身责任;将坚守国家卫生政策、法律和标准作为自己的道德责任;将维护民众的健康利益作为自己的职业责任。

3)具有良好的卫生检验与检疫职业兴趣和认知能力。具有卫生检验与检疫职业胜任力。

2. 知识要求

1)掌握与卫生学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生命科学及行为科学等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方法。

2)掌握化学、生物学及微生物学、卫生学、医学的基本知识。

3)熟悉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检测要求、卫生标准、检疫规范和卫生监督法规。

4)掌握卫生复杂体系中样品的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生物效应检验及健康风险评价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3. 技能要求

1)具有规范的样品采集、样品前处理、检测及书写检验报告的能力。

2)具有较强的检验思维能力、对卫生检验检疫标准的解读能力和对公共卫生应急事件的协助处置能力。

3)掌握常用的理化和生物学分析仪器的基本结构、性能、操作技术和维护技能。

4)熟练掌握职业环境、生活环境、食品、水和生物样品等卫生分析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生物效应检验、监测及评价基本技能。

5)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有参与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调查的基本方法,具有数理统计及计算机应用的基本能力。

7)掌握一门外语,达到国家大学英语考试四级水平或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当水平的学位英语考试,具有听、说、读、写基本能力,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外语书刊。

 

授予学位 理学学士学位

 

主干学科 卫生检验与检疫、预防医学

 

主要课程(共18门)

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仪器分析、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分子生物学及实验技术、卫生微生物学、医学统计学、食品理化检验、免疫学检验、空气理化检验、水质理化检验、细菌学与病毒学检验、生物材料检验、临床检验基础学、卫生检验检疫学、实验室管理与生物安全

 

主要教学环节

公共基础课学习一年,专业基础课与专业课学习两年半,毕业实习安排16周,专业实习安排12周。学生学习结束,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当水平的学位英语统测、全国或省级计算机一级考试并通过学士学位论文答辩,方可获得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