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需要紧急补充公共卫生和检验等专业人员。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2
(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德才兼备;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疾病预防与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去;
(六)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5日14:30-2月17日14: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自行下载《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和《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附件3)并规范填写。将完整填写的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扫描成电子档(PDF格式)打包一次性发至市卫生健康委指定邮箱(szwjrskj@163.com)。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网络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2020年2月18日8:30开始。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为保证网络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提供全程录像以示证明。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成立考官组,由考官组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成绩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体检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如有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需加试。
(四)考察
2020年2月19日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站公布面试试用考察人员名单。入围试用考察人员须立即参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其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
(五)其他事项
1.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卫生防疫要求,拟聘用人员先进行试用,体检、考察及报批事宜,待疫情过后补办。对未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对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违反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提供封闭测试场地,无其他任何人员,确保面试独立完成。
4.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明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核考察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557-3066373 (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57-3022412(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教科)
0557-3032170(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20年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届毕业生报考承诺书.docx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