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师资培养制度

时间:2017-06-30浏览:500

随着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教师队伍建设对于保证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意义重大。各系必须于每学年上半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根据教学具体情况制定出师资培养计划,并上报学院,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报学校师资办公室。

1. 非医学专业毕业生的培养:

为确保教学质量,凡引进非医学专业的任何学历的毕业生,未经培训不得担任预防医学专业课(劳动卫生学、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儿少卫生学、卫生学)教师(含新分配博士),这类教师可根据自己的优势,申请开设相关学科的选修课,并以科研、参与科技开发等多种形式完成工作量。此类教师若改行讲授预防医学类专业课,必须参加临床专业(内、外、妇、儿),预防医学专业基础、专业课的系统学习,并通过考试、经试讲合格后方可任教。新任教师工作第一年,系领导和带教教师必须严格把关,指定带教老师并书面上报学院,带教老师应认真审阅其教案、备课笔记,帮助其备课并定期随堂听课,检查其教学效果,被带教师必须跟随指导老师随堂听课并认真做好笔记及心得。每带教一名青年教师,补贴指导教师每学年20 学时作为工作量计算。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此规定。

2. 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的培养:

凡刚留校、新分配来的预防医学专业毕业生(含硕、博士),学系领导必须在其参加工作第一年为其制定培养计划,并根据计划指派教师带教并上报学院。新教师必须跟随指定带教老师随堂听课,做好听课笔记,参与实验课带教,批改作业和实验报告。新任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合理安排时间,尽可能多听相关课程,并积极参与科研及科技开发工作。带教教师应指导新任教师备课并听课,认真检查备课笔记,帮助其尽快提高教学效果。每带教一名青年教师,补贴指导教师每学年20学时,作为工作量计算。

3. 研究生教学技能的培养:

为使研究生具备更多技能,适应市场需求,各系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研究生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理论或实验课教学26课时,学院补助研究生一定的课时津贴。研究生上课前必须通过试讲。

4. 研究生实验技能培养:

为使研究生更具市场竞争力,学院规定研究生在一年级下学期和二年级全学年分批进入"三药"安评中心参加实验并学习GLP实验室的管理,时间为一个月。学院补助研究生一定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