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有关制度

时间:2017-06-30浏览:443

1. 实验课预做制度:

为确保实验课教学质量,任课教师必须进行实验课的预做工作并登记在册,做到心中有数,有问题及时与教学中心教师联系,共同解决。因不预做实验发生的实验课教学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给任课教师处罚。

2. 实验课带教制度:

 每个实验室参加实验学生数一般不得超过15人,每次实验带教老师不得少于2人,做到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指导教师。(医学系的预防医学实验课除外),带教老师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

3. 计算机室管理制度:

机房由专职人员管理及日常维护,保证每台计算机随时能正常使用。为了减轻院内教师、研究生等使用计算机压力,工作人员除保障配合完成教学用机外,要求在工作时间内将计算机面向院内教师、研究生开放使用,将来逐步延长计算机房开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