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学奖惩制度

时间:2017-06-30浏览:545

   示范课制度: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效果,每学年由学院指派23名高年资教师在全院范围内开设示范课。要求全院教师到堂听课并及时总结,每节示范课课时费为300元。

1)讲课竞赛制度:

学院每两年举行讲课竞赛一次。形式为:由各系将参赛教师(50岁以下)姓名、讲课内容、上课地点上报至学院,由学院组织督导组及院系领导、全体教师到堂听课,并由督导组及院领导按教务处医学教育研究室发放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2)基地建设和获奖配套奖励制度:

 建省级重点学科,奖励3000元;

 校级重点学科奖励1000元;省级优秀课程奖励2000元;

 建成一门学科的试题库奖励1000元;

 申请到国家级、省级教学研究课题分别奖励2000元和1000元;

 学院每年资助教学改革课题若干项,资助力度为3000-4000元;

  获国家级优秀教师奖励2000元;

 获省级优秀教师奖励1000元;

 获校级优秀教师奖励500元;

 参加编写全国统编教材,主编奖励1500元,副主编奖励1000元,编委奖励500元;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3000-5000元;省级教学成果1000-2000元。

 获得校级教学奖项、在省级以上发表刊物教学论文者,学院给予相应的奖励。

3)教师失职处罚制度:

教师上课前必须做好准备,如借用投影仪、多媒体设备、话筒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上课,若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罚款、停课等处罚,并与晋升挂钩。监考、实验课等任何课程迟到或忘却者,均处以同样处罚。受处罚教师在全院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