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2015年度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范围、基本要求
1.综合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报考的,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3.符合卫生法规及卫生行业相关专业的岗位要求。2012年及以前毕业的人员,应具有卫生部门规定的执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因违法违纪行为被辞退或自动离职五年内或辞职三年内(含此前违反卫生类招考有关规定在期限内的)不能报考。
5.卫生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服从分配。
二、招考专业、名额及学历要求
序号 | 招考 专业 | 学历、专业资格要求 | 招考名额 | 生源或 户籍 | 备注 |
1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西医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中专以上学历 | 10 | 二本及以上面向全国(其他限于本县生源或武义户籍) | 县属单位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县属医院辅助科室 | |||
2 | 医学影像 诊断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
3 | 麻醉学 | 3 | |||
4 | 康复医学 | 1 | |||
5 | 卫生检验 | 1 | |||
6 | 预防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县属单位 |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2 | 乡镇卫生院 | |||
7 | 口腔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县属单位 |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乡镇卫生院 | |||
8 | 医学影像 技术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本县生源或武义户籍 | |
9 | 药学 | 1 | |||
10 | 医学检验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
11 | 中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县属单位 |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乡镇卫生院 | |||
12 | 中药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 1 | ||
13 | 护理学 (助产)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备执业护士资格的中专以上学历 | 28 | 本科及以上面向全国(其他限于本县生源或武义户籍) | 县属单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三、报名办法
凡符合条件和职位要求者请于
四、考试科目和办法
1.笔试科目:①临床医学为报考临床医学、医学影像诊断、麻醉学、康复医学专业试卷;②护理学为报考护理(助产士)专业试卷;③中医基础综合为报考中医学和中药学专业试卷;④医学基础综合为报考卫生检验、预防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医学检验等专业试卷。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与面试成绩之比为60:40。
2.面试:笔试成绩达到所考试卷平均分的80%者,根据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中招考名额1-2名按1:2比例确定,3-9名按1:1.5比例确定,10名以上按1: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对象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五、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录用
1.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1确定体检对象(若遇体检不合格,可递补一次)。如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核:体检后在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公示及录用:考核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无异议的,须参加岗前培训,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武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 义 县 卫 生 局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