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实验室:
为规范和加强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工作的管理,防止实验废弃物污染危害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南京医科大学关于实验室废弃物收集处理的暂行规定(试行)》。请仔细阅读,并认真执行。
学院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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