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系、实验室:
为做好环境保护,防止实验后产生的废弃物被随意丢弃、抛洒和污染环境,学校决定对实验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并交由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公司进行处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实验室工作人员首先应阅读《南京医科大学实验废弃物统一收集处理安全操作规程》并下载实验废弃物移交清单(校资产管理处网页工作动态栏目——关于实验废弃物的处理规定),认真做好对实验废弃物的包装、密封、贴标签(注明名称、计量单位、数量等)以及列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等工作。
2、请各实验室工作人员于2007年11月15日上午将实验废弃物移送至先知楼后面垃圾车库,江宁校区各实验室工作人员于2007年11月16日上午将实验废弃物移送至逸夫楼地下室设备科库房,办理移交事宜。
请各学系、实验室加强对教师、学生及实验人员的安全教育和道德教育,不要随意把废弃化学试剂和残液丢弃到室外公共场所或倒入下水道,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的安全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学院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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