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21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专家对南京医科大学卫生分析检测中心进行了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初次评审,通过听取汇报、检查实验室、查阅文件记录、询问相关人员、目击现场试验、进行盲样考核等手段,对卫生分析检测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技术能力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认为满足有关评审准则的要求,建议省局批准检测中心申报的食品、水、工作场所环境空气、毒理学安全评价、保健食品卫生学与功效成分等类别共393项技术参数,颁发实验室资质与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证书。公共卫生学院陈峰院长、张志新调研员、施爱民副院长等接待和陪同专家组检查。专家组还对进一步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水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国家认监委发布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从事食品检验的机构提出了新的特殊要求,卫生分析检测中心本次就是按照上述要求,新申请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现场评审,从而可以依法进行食品的第三方公正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