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2020年度研究生“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光一奖学金”“先声励志奖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公卫学工办发布时间:2020-09-28浏览次数:943

各年级、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南京医科大学2020年度研究生“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光一奖学金”“先声励志奖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评选通知》,现就我院2020年度研究生“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光一奖学金”“先声励志奖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在我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在职及定向委培生不参加评选,休学期间或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在延长期内不参加任何类别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

二、奖励额度

“扬子江药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人。

“光一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人。

“先声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6000/人。

“正大天晴助学金”,奖励金额为4000/人。

三、评选标准及条件

各专项奖助学金评选以“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为原则,要求获得者爱国爱民爱集体、尊老爱幼孝父母、遵纪守法、乐于助人、勇于奉献、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努力承担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各专项奖助学金原则上在学制内曾获得过学业一等奖学金(含本学年,协议特殊约定的除外)的在校生中产生。

“先声励志奖学金”除以上要求外,同时具备家庭贫困(要求提供2019年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盖有民政局公章的个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或学制内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证明,或学院出具个人特殊情况书面证明),若学院本年度一等学业奖学金推荐名额少于5人(含5人),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可适当放宽学业奖学金标准为二等。

“正大天晴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及港澳台学生。

具体评选标准参照《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助学金评审条例》及《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94月修订)》。

四、名额分配和评定方法

奖项

扬子江药业奖学金

光一奖学金

先声励志奖学金

正大天晴助学金

名额

2

4

2

1

 

五、申报步骤及评审日程

1109日前,所有申报学生和导师要完成以下步骤:学生完善本人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科研管理】模块信息(第一步),并提交导师审核(第二步),导师审核完成【科研管理】信息后(第三步如果科研管理模块内容导师已审核,则忽略前三步,直接进入第四步),研究生在【研工管理-奖学金申请】【专项奖学金】中勾选拟申报奖学金,按要求完成申请(第四步),提交导师审核(第五步),导师完成研究生奖学金网上申请审核,提交二级培养单位(第六步)

21030日前,学院完成本单位各专项奖助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并在本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115日前学院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勾选操作意见,点击审核,提交学校审核。

六、评选相关说明

1、研究生在系统内,扬子江、光一、先声励志、正大天晴四项奖助学金只可申报一项;

2、研究生要确保所提交的所有奖学金申报材料内容均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研究生期间的所有奖助学金的参评资格,撤回已获得的奖励,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务必要严格要求,按评审程序认真做好审核、推荐工作,并按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审核上报。

联系人:何秋惠,邮箱:heqiuhui1105@njmu.edu.cn

电话:025-86868264

 

公共卫生学院

2020928